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;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(二)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含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)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,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,否则录取资格无效。
2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。
3.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:
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(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)或2年以上的人员,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:a.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;b.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(含英语四级)且成绩优良。
4.已获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:
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。
(三)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(一)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(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),业务优秀,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(技术报告)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;
2.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,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,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;
(四)报考法律(法学)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(一)、(二)外还须满足: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(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(代码为[0301])毕业生、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)。
(五)报考法律(非法学)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(一)、(二)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(满足条件(四)的人员不得报考)。
(六)报考工商管理、公共管理、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(一)外还须满足: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;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,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;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。
(七)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(一)、(二)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(五年制)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。
(八)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,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(“高校学生”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,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(高职)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)。
(九)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通过(中国)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。